軍用直升機是專為軍事行動使用而特別建造或改裝的直升機。軍用直升機的任務取決於其設計或裝配裝備。軍用直升機最常見的用途是運輸部隊,但運輸直升機可以被修改或改裝以執行其他任務,如戰鬥搜救(CSAR)、醫療後送(MEDEVAC)、空中指揮,甚至裝有各種武器以攻擊地面、水面甚至空中目標。專門的軍用直升機旨在執行特定任務。專門的軍用直升機的例子包括攻擊直升機、觀測直升機和反潛(ASW)直升機等。
軍用直升機可以按照用途和重量以及不同軍種任務進行分類。
按照用途分類,軍用直升機可分為以下幾類:
通用直升機(Utility helicopter):
是一種具備多種用途的直升機,亦稱為多用途直升機。多用途軍用直升機可以兼任攻擊和運輸的角色,執行對地攻擊(如密接支援、反裝甲)、空中突擊、戰術空運、醫療後送(MEDEVAC)等任務。
UH-1休伊直升機
Mi-8/17直升機
SA330美洲虎直升機
CH-53海種馬直升機
Z-8直升機
攻擊直升機(Attack Helicopter):
主要用於對地面目標進行攻擊,戰術上主要用於反裝甲與密接支援任務,裝備有機槍、機炮、火箭、空對地飛彈等對地武器有些也裝配空對空飛彈作為自衛用。AH-1眼鏡蛇
AH-64阿帕契
Mi-24雌鹿
Ka-50黑鯊
運輸直升機(Transport helicopter):
主要用於運輸人員、物資等以支援我方的軍事行動與任務等。在軍事強國,軍事運輸直升通常以任務需求特製,但也有以商用直升機代替的。CH-47
UH-60
Mi-26
CH-53E超級種馬。
依使用任務用途與軍艦大小不同可分為ASW、AShW、 SAR、AEW&C與運輸直昇機等
反潛直升機(ASW):主要用於對水面艦艇和潛艇進行搜索、攻擊。
SH-60海鷹
Ka-27反潛型
Westland Lynx
Sikorsky CH-148 Cyclone
主要用於沒裝配彈射器的短場起降航空母艦或兩棲突擊艦等大型搭配航空機的艦艇,做為早期預警之用。
SH-3 Sea King
AgustaWestland EH-101A AEW
Kamov Ka-31
主要用於指揮、偵察、觀測、通信等任務,並依任務不同搭配各種不同的光學儀器與設備。
UH-1休伊
Mi-8鷂鷹
CH-47
OH-58D 奇歐瓦
川崎OH-12
搜索與搜救直升機SAR(Search
and Rescue Helicopter):
在軍事上可快速用於搜索與搜救'以及醫療後送的直升機。
訓練直升機(Training
Helicopter)
專用於訓練直升機駕駛的軍用直升機,但也有以現役不同用途的直升機作為訓練直升機。
Aérospatiale Gazelle
按照重量分類,軍用直升機可分為以下幾類:
小型直升機:起飛重量在2噸以下。例如:AH-6、MD 500防衛者等。
輕型直升機:起飛重量在2~8噸。例如:UH-1休伊、Mi-8鷂鷹等。
中型直升機:起飛重量在8~15噸。例如:CH-47、Mi-26巨型等。
大型直升機:起飛重量在15~20噸。例如:CH-53E超級種馬等。
重型直升機:起飛重量在20噸以上。例如:CH-54等。
此外,軍用直升機還可以按照其他設計因素進行分類,例如:
旋翼布局:可分為單旋翼、雙旋翼、多旋翼等。
動力方式:可分為渦軸式、直升機式、渦槳式等。
機身結構:可分為全金屬結構、複合材料結構等。
軍用直升機在現代戰爭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廣泛應用於陸軍、海軍、海陸與空軍等各軍兵種。
陸軍直升機:因需求空中對地面接戰(空對地戰)和密接支援作戰,特別需要厚實的防護、能夠威嚇的火力,以及基礎運補能力、垂直進出戰場。配備航空機槍(對地步兵掃射)、航空機砲(對地面車輛攻擊),大多另配上反坦克武器(拖式飛彈、地獄火飛彈、龍式反坦克飛彈、米蘭飛彈、紅箭-8等反坦克飛彈)和對地火箭彈為主力火力。
海軍直升機,擔負多種任務,如偵察、反潛(如Ka-27、SH-60 海鷹、西科斯基 海妖)、空中指揮與預警(Ka-31)、電子戰、超視距遠程反艦飛彈中繼(Ka-25)、運輸、搜救等任務(SH-3海王)。
空軍直升機,擔負地面接近戰、基地附近巡弋(如AH-64阿帕契直升機、AH-1眼鏡蛇、山貓式直升機)、近距離斥侯偵查(超級黃蜂式直升機),及短距離運補工作。
西歐主要直升機製造商為李奧納多公司(Leonardo S.p.A.) (前身為 Agusta Westland) 和空中巴士直升機集團(Eurocopter Group)。 在北美,三大主要製造商是波音 (波音直升機(Boeing Vertol)和麥道公司(McDonnell Douglas))、貝爾直升機(Bell Helicopter)和塞考斯基飛機公司(Sikorsky Aircraft)。
在日本,直升機的三大主要製造商是日本綜合企業三菱、川崎和富士重工的航空部門。 這些公司最初採用基於與外國 (通常是美國) 公司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的商業模式,授權生產這些公司的產品,同時透過工作分享和技術轉移過程建立自己的直升機設計和製造能力。 在印度,Hindustan Aeronautics Limited 是印度軍隊的主要直升機製造商。
在蘇聯計劃經濟制度中,Mil 和 Kamov OKB 僅負責直升機的設計。 後來,俄羅斯的直升機行業重組創建了俄羅斯直升機公司,這是控股公司,將 Mil、Kamov 和其他直升機製造和維修廠集結在一起。
Reference
Multi-Lingual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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