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除了反世界潮流與人性的共產主義國家,以及少部分還採取君主專制甚至獨特的委員會制(瑞士聯邦)與酋長制體制國家(如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外,世界多數民主國家採取的民主制度是以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且採行兩個主要政黨以上甚至多黨聯合的政黨政治,國家行政體制則有總統制、雙首長制(半總統制)與內閣制(行政權兼立法權),政治路線不同也隨政黨屬性不同,有所謂的右派、左派與左右共治等或者沒有政黨國會席次過半而組成聯合政府。而本文主要在探討各國行政機關的異同之處,也隨著人類科技與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更產生不少新興的部會,如科技部、太空部、環境部與性平部以及原住民部會,不過也有一些不符時代潮流的部會被淘汰。
繼美國於1993年位當年推翻夏威夷王國向夏威夷的原住民道歉,之後澳洲、加拿大與紐西蘭的總理也先後為英國殖民時代同化政策對當地的原住民族所造成的毀滅性實質傷害道歉,2016年台灣總統蔡英文也向台灣的原住民族道歉,為當年外來移民對台灣原住民所造成的傷害與損失致歉。
老牌民主國家英國由於二戰前殖民地與屬地眾多,目前世界上仍有不少國家是屬於大英國協(Commonwealth of Nations)的會員國,而英國的政治經濟體制至今也深深影響這些國家,英國目前甚至還在某些國家派駐有總督,而這些國家的名義上國家元首還是英國女王,只是這些國家多數已經保有自己完全獨立自主的政治經濟權力,也可以選出自己的國會議員來組閣,也保有實質的政治與經濟權力。
而各國的國會也多數是具備上下議院或參眾議院的兩個國會,甚至名稱不同的對等立法機構,但也有單一國會的比如台灣與德國,台灣解嚴前有類似上議院的萬年國會國民大會,負責制憲與修憲,2005年修憲結束後解散,但只是凍結,編制仍然存在,但相關的修憲與制憲權力現在改由立法院行使,只是國會組織偏向於立法權並不是本文探討的重點。